中药新药申报资料临床方面常见问题的分析
中药新药申报资料临床方面常见问题的分析
(一)文献综述和中医理论论证 3号资料,20号资料
1、一些建议
◆尽可能的查阅资料,查全查透
◆最好引用最新的、有权威性的文献
◆文献一定要正确指出来源和出处
◆引用的文献应注明各年代的版本,因版本不同,剂量和用法可能不同
◆引用国家标准的最好附上该标准的复印件
◆流行病学的调研可参考西医的病的调研报告
◆治疗西医的病和中医的证都要在综述资料中表述出来,中、西医结合起来写
◆病因应阐述清楚,如咳嗽的病因是什么
◆儿童用药最好引用儿童疾病的报道文献,引用成人的不妥
◆含有毒性药材的三类药,应考虑尽量缩短用药时间,提供解毒措施综述一开始不要下结论性意见,如效果如何好,能治什么病等
◆应结合临床特点,写出不良反应
◆外用药,尤其是脐疗药,要考虑中医理论的经络学说
2、二类药的方解
各种文献报道,无论牵强还是附会,尽量写入文献综述,最好成提供相关的药效、毒理方面的佐证。例:升麻治疗更年期综合症,需要引用国外的药理学文献。
3、三类药的方解
方解不拘一格,注重流派,自圆其说即可,关键看临床试验结果。
4、经典方做成五类
文献中要引入已有研究的佐证,从临床、药理角度阐述,指出相关性。
如:用清热解毒药治疗脑出血,两者之间的关系要有相应的基础研究数据和结果的支持。
(二)临床方案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21号资料
1、试验目设计要注意的问题:
在主要试验目的基础上附带考察一至二个次要试验目的,则扩大了试验的观察领域,获得到更多的试验结果。方案设计时要对不同主次的试验目的表达清楚。
例如:在治疗肥胖性脂肪肝的同时,还可以观察相关联的高脂血症以及该药的减肥效应;在观察抗癌中药的同时,观察其增效减毒,提高生存质量的作用。这样通过对同一药物多角度、多领域试验效应的全面观察,不但展示了临床试验的层次和水准,也扩大了药物的适应范围。
2、诊断标准设定时要注意的问题
①诊断标准的要求是公认、权威的标准,要写明出处。
②西医疾病为主治对象。
③如同一中医疾病涉及到的中医病名较多,要选择国家行业或教科书规定的标准病名。
④中医证候是千变万化的,要根据处方功效主治拟定,不要照抄。
⑤以单纯中医证候表述的四类改剂型中药,应尽可能对相关联的西医病种和指标进行观察。但如果找不到相关联的西医病种,可按中医证候进行观察(目前特定对于四类改剂型品种)。
3、阳性药物对照
采用有国家标准的药物作为试验药的对照。目前地标正在整顿,尽量不要选地标。
4、剂量-反映对照
强调在一、二类药中使用,因这两类药无传统的用药经验做指导。通过剂量-反映对照可以分析不同服药剂量与疗效、不良反应之间的关系,以确定最佳服药剂量或范围。例如,当不同剂量组之间疗效有差异时,可以选择疗效较好的剂量组;组间疗效无差异时,则选择剂量较低及毒副作用较小的剂量组。
5、合并用药情况设计
正确实施合并用药的试验设计,可以为申报单位带来更多的利益。例如在进行试验用药治疗糖尿病的同时,观察部分合并使用西药降糖药的病例。这样可以取得独立降糖和合并西药使用共同降糖,并减少西药用量及毒副作用的双重试验效果。万一中药疗效不佳,还可以作为西药的辅助用药获得出路。
6、随访方案设计
作为慢性疾病本身的治疗,一般都需要随访。是否随访将对使用说明书的撰写产生影响。例如慢支急性发作,不随访者多表述为“可用于…”;经过一个冬春随访者可表述为“主治…”。总之,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资料做到什么程度,给与恰当其份的评价。
(三)临床研究技术要求常见问题分析 22号资料
1、Ⅰ期临床试验
⑴受试对象常见问题
年龄超出了18-50岁范围
男女例数相差较多或均为男性
未除外嗜烟、嗜酒、食物过敏史者
未排除可能影响试验结果和试验对象健康的隐性传染病等
受试例数太少,分组后,每组更少
⑵给药方案常见问题
初试剂量确定无依据、不合理
剂量级别过少,级别间剂量剂量级差不合理
同一个受试者同时接受几个剂量的试验
同一个受试者同时接受剂量递增和积累耐受性试验
没有进行积累耐受性试验、分组太少、受试例数太少、观察时间太短、剂量设计不太合理
⑶不良反应观察方面常见问题
观察项目和指标过少,缺乏全面观察
出现不良反应未引起重视,做必要检查
对不良反应的处理未做详细说明
未不良反应的具体情况详细说明和分析
未统计不良反应发生率
对不良反应与药物应用因果关系分析不恰当
⑷观察、记录及试验总结中常见问题
缺病例报告表(CRF),或CRF太简单
异常指标无重复检测和随访
试验总结报告太简单
试验数据无统计学处理
试验结论不严谨
未对Ⅱ期临床给药方案提出建议
2、Ⅱ期临床试验
⑴四类药物适应症问题
四类药适应症掌握不准,或增加或减少,表述不规范,适应证为中医表述,适应证较多,无理由不允许随便删减。
四类新药原则上按原剂型的功能主治进行临床试验,主治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。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功能主治,应在申报临床时提出申请,说明理由,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实行。
⑵基本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
试验组例少于100例,主要病证少于60例
各医院病例分配不合理,观察的例数于20例
有较多的非对照试验
Ⅱ、Ⅲ期临床试验同时做,放在一起总结
附加了治疗方案范围以外的其它治疗因素。
⑶相关标准存在问题
不是现行最新的、公认的标准
证候诊断标准和符合中医传统认识
所选证候与药物的组方治法不一致
缺疾病分型、分期、病情分级标准
疾病分型、分期、病情分级标准缺乏依据
⑷纳入标准中存在的问题
年龄过宽、纳入病程不合理
没有考虑病理分型、病期、病情程度
没有考虑合并症、既往病史、治疗史等因素
治疗可比性分析方法错误
⑸排除、剔除脱落中存在的问题
排除标准考虑不全,如治疗中风药
排除标准与剔除、脱落病例混在一起,把未按规定用药、无法判断疗效、或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或安全性判断者均排除了
对排除、剔除、脱落的病例未做具体情况说明和分析
⑹用药和对照药方面常见问题
无临床研究用药样品的来源和批号
无对照品的来源和批号选择
对照药选用不合理性
治疗药和对照药用法用量的不合理,对照药的用量与原标准不一致
⑺疗效性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
指标设计不合理
指标观测时点不合理
缺乏疗效指标参数
疗效评价不全面性
缺乏统计学结论和临床意义分析
缺乏临床疗效水平的与现行临床治疗水平的比较
⑻安全性评价存在的问题
安全性检查的指标不全面
无治疗前后安全性检查的具体例数、异常变化及其处理方法,随访情况
无安全性指标异常的分析
未说明有无治疗前异常治疗后异常加重者
3、Ⅲ期临床试验中常见问题
病例选择标准和给药方案与Ⅱ期临床无区别
为非对照试验
非盲法的开放试验
与Ⅱ期临床试验一起试验、一起总结
4、Ⅳ期临床试验中常见问题
总例数不够
临床试验设计过粗,与Ⅱ期临床试验的要求相差太多
未注意不良反应的观察,安全性观察指标过少
缺少药物远期疗效的观察
5、临床总结中存在问题
缺少临床试验设计者、临床总结者、各临床负责人员的姓名、专业、职称及课题主要研究者签字、日期、各临床研究单位盖章等。
对新药的综合评价不全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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